方向標志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:
a.應保證標志燈的箭頭指示方向與疏散指示方案一致。
b.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兩側的墻面或柱面上時,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 1m。
c.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上方時:
(1)室內高度不大于 3.5m 的場所,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 2.3m~2.5m;
(2)室內高度大于 3.5m 的場所,特大型、大型、中型標志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3m,且不宜大于 6m。
d.當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轉角處的上方或兩側時,標志燈與轉角處邊墻的距離不應大于 1m。
e.當安全出口或疏散門在疏散走道側邊時,在疏散走道增設的方向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的頂部, 且標志燈的標志面應與疏散方向垂直、箭頭應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門。
f.當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的地面上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的中心位置;
(2)標志燈的所有金屬構件應采用耐腐蝕構件或做防腐處理,標志燈配電、通信線路的連接應采用 密封膠密封;
(3)標志燈表面應與地面平行,高于地面距離不應大于 3mm,標志燈邊緣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 1mm。
g.樓層標志燈應安裝在樓梯間內朝向樓梯的正面墻上,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 2.2m~2.5m。